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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变餐馆法院判决3月后仍在经营【消息】

发布时间:2020-09-15 19:06:20 阅读: 来源:吊带厂家

25日,长沙北辰三角洲奥城D3区,住宅改成的餐厅仍在营业。图/潇湘晨报记者 谢长贵

在小区住宅开餐馆,让原本安静的楼道吵闹得像集市,还导致电梯超载、垃圾成堆……长沙市民张某因将住宅改做商用,被同栋楼的20名业主告上开福区法院。法院一审判决,要求张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停止经营活动。10月25日,记者探访发现,判决生效3个月后,餐厅依然在营业。有业主表示,下一步他们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维权苦不堪言,20名业主起诉

2015年,张某将位于北辰三角洲奥城D3区1栋的住宅改做商用,开了一家餐厅,并在电梯口挂上招牌。餐厅生意逐渐红火,但随之而来的,是外来人员出入频繁、楼道内垃圾乱堆、噪音油烟扰民,有次餐厅的客人还因喝醉打了起来。

住在该栋楼的业主苦不堪言,为表示强烈不满,多名业主找张某维权。物业公司也多次劝阻张某,向张某发放告知书,说其“住改商”的行为已严重扰民。然而张某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。无奈之下,20名业主将张某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某停止商业经营活动,恢复房屋住宅性质。

法院审查发现,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,明确规定房屋性质为住宅,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入住后,不得在住宅内开办公司或工厂,从事经营活动,张某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规定。法院作出判决,张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停止在该套房屋的商业经营活动,恢复其住宅性质。

现场判决3个月后餐厅仍在经营

10月25日下午,记者来到该小区。小区业主宋女士(化名)说,自己是提起诉讼的20名业主之一。如今距一审判决已有3月,但张某仍然没有履行生效判决。“我花了大价钱买了这套房,物业费每平米3元,每年要交一万多物业费。”宋女士大吐苦水,说家里打开窗就能闻到油烟味,一下大雨,餐厅排放的污水就直接从下水道漫出来,地面都是油渍,树枝上还挂着黑色的油垢,“穿着白鞋都不敢在楼下走”。

“现在餐馆走隐蔽路线,每天派一名员工去外面招揽客人,判决3个月了,但就是不走。”宋女士说,下一步他们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小区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。“他们派了一个人在楼下按电梯,我们发现了会及时制止。”工作人员说,法院判决后,社区来协调过很多次,工商局封过两次门,物业也做了很多工作,但餐馆就是不搬。“物业已经停了他们的水,水闸也关了两次,他们会把管井门直接撬开。一般他们都是关着门营业。”

记者随后来到餐厅所在地,发现门外已找不到任何招牌,但店内仍有厨师和其他工作人员。店内一自称老板娘的人表示,目前房子已经找好,会尽快搬走。

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刘笑贫 长沙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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